物权法
▶1、所有权转移
民法上的物,分为动产和不动产。
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。例:买房的时候没有登记,你已经住进去了,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,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。
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。例:买车时,没有办理车辆登记,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,此时车辆归你所有,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。
▌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:丢弃的东西能要回来吗?
不能。你抛弃物时,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。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,谁先捡到,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。所以,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,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。
▶2、善意取得
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,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。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,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。
▌例:你老公(老婆)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你的房子(车子)给不知情的路人甲,路人甲支付了合理价钱,房子已经过户给他(车子交给他开),此时路人甲取得房子(车子)的所有权,你无法追回。
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。
▶3、房地一体
在办理土地抵押时,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。但抵押后,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。但拍卖时,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。
建筑物抵押亦然。
合同法
▶4、加害给付
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,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。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,不能都选。
▌例:乘坐出租车,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,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,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。
▶5、风险
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,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,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。
▌例: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,房产证还没办,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,你仍需承担房款。
▶6、赠与之任意撤销权
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,你可以随时反悔。但是,公证或因救灾、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。
▌例:某地地震,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,后来没捐,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。
▶7、借款合同之实践性
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,即有借条不足为凭,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。
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,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。
▶8、借条与欠条的区别
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,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。
▶9、租赁合同
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。
除另有约定,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。
▶10、买卖不破租赁
在租赁期间,租赁物被卖掉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
▌例: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,可以起诉。